国务院近日印发了《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》。在国新办14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,商务部部长助理陈春江表示,《意见》从提高利用外资质量、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等6个方面,提出了新一批针对性强、含金量高的稳外资政策措施,将更有效提振外商投资信心,把更多高质量外资吸引进来。
陈春江表示,《意见》不仅拓展了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,提升了投资经营便利化水平,而且加大了外商投资引导力度,强化了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保障工作。
制造业是外商投资的重点领域。目前,我国一般制造业领域已实现全面开放,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制造业条目全面清零,汽车行业自2022年起全部取消对外资准入的限制。今年上半年,在世界经济恢复放缓、全球跨国投资低迷的大背景下,中国制造业实际利用外资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,其中高技术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增长28.8%。
“这表明,外资企业在华投资的信心是足的,中国制造业的广阔空间也将为外资企业带来持续的盈利空间。”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负责人姚珺表示。据悉,工信部将持续加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,全面贯彻《外商投资法》,在要素获取、资质许可、政府采购、标准制定中贯彻“内外资一致”原则,依法平等保护外资等各类所有制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。同时,进一步完善制造业重点外资项目服务保障机制,积极协调解决重点外资企业和项目落地及运行中存在的困难,增强外商在华投资信心。
《意见》提出要“加大财税支持力度”,对此,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司长符金陵表示,我国税收制度对于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,不因企业所有制性质不同而实行差异化的税收政策。外资企业按税收法律法规缴纳相应的税款,同时也可按规定享受现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。在此基础上,为了吸引外商在华投资,我国还出台了一些专门的税收优惠政策。同时,中央财政安排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,并逐年增加资金规模,统筹加大对外资标志性项目的支持力度,促进项目尽快落地实施。
《意见》还专门列出了“持续加强外商投资保护”的章节,对健全外商权益保护机制等提出新要求。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司长朱冰表示,商务部将充分发挥外贸外资协调服务机制作用,用好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、重点外资项目工作专班、外商投资投诉工作机制等多种渠道,主动收集并推动解决外资企业的问题诉求,构建多层次、全覆盖的工作网络,共同形成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的合力。
今年上半年,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商标、专利等领域违法案件1.71万件,依法平等保护内外资企业知识产权。同时,支持外资企业公平参与标准化工作。目前,62%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外资企业委员。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督管理司负责人刘琳表示,下一步,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,为包括外资企业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提供规范、便利、统一的登记服务,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标准化工作,继续加大反不正当竞争和知识产权执法力度。